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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3 年 5 月 23 日總處給字第 11340010171 號函如下
主旨:有關公教人員子女就讀大學校院科系屬學、碩一貫之規劃 且同時具備學士及碩士雙重學籍,得否申請子女教育補助 一案,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查「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附表九「子女教育補 助表」說明一規定略以,公教人員子女就讀政府立案之公 私立大專以下小學以上學校肄業正式生,可按規定申請子 女教育補助;及說明七規定略以,公教人員請領子女教育 補助,應以在職期間其子女已完成當學期註冊手續為要 件。其申請以各級學校所規定之修業年限為準。
二、案係公教人員子女就讀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醫學系醫師科學... 觀看完整文章
依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113 年 5 月 6 日南市教課(二)字第 1130626007 號函公告
原函如下
主旨:函轉因應最高行政法院 110 年度上字第 19 號判決意旨,配合修正主管機關依教師法第 14 條第 1 項第 4 款至第 11 款、第 15 條第 1 項規定解聘且終身或一定期間不得聘任為教師之核准作業程序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3 年 4 月 16 日臺教國署人字第 1136000671 號函及 113 年 5 月 1 日臺教國署人字第 1136000893 號函辦理。
二、查最高行政法院 110 年度上字第 19 號判決,將 103 年 1 月 8 日修正公布之教師法 14 條第 2 項「解聘與議決 1 年不得聘任為教師」... 觀看完整文章
主旨:為促進與維護教師、教保服務人員心理健康及相關政策推動,本局業於 113 年 4 月 25 日與諮商輔導受託單位(寬欣心理治療所)簽約(後續如有其他受託單位將另行通知),相關諮商服務事項詳如說明,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諮商輔導支持體系設立辦法」辦理。
二、復依「臺南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員工諮商輔導要點」第 2 點規定略以,本府所屬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與幼兒園專任教師及代理教師應適用前開辦法所定之支持服務。
三、旨揭服務說明如下:
(一)服務對象:本府所屬高級中等以下各級學校與幼兒園校(園)長、專任教師、代理教師及教保服務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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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原函如下,請參閱
主旨:為振興花蓮縣觀光,有效活絡地方經濟,自即日起至本 ( 113 )年 12 月 31 日止,放寬公務人員國民旅遊卡(以下 簡稱國旅卡)休假補助費措施規定,並請鼓勵貴屬同仁前 往該縣觀光消費一案,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查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 (以下簡稱休假改進措施)第 5 點第 1 款規定略以,公務人 員具有休假資格者,應持國旅卡至交通部觀光局(按:現 為交通部觀光署)審核通過之特約商店刷卡消費,並按自 行運用額度及觀光旅遊額度核實補助。
二、因應 0403 花蓮震災,重創花蓮縣觀光產業,為協助復甦, 爰放寬公務人員於旨揭期間內持國旅卡至... 觀看完整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