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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動資訊
(一)日期:本(108)年 8 月 17 日(星期六)及 8 月 18 日(星期日)
(二)時間:下午 3 時至晚上 8 時。
(三)地點:永華市政府兩側廣場(西側廣場及西拉雅廣場)與南島路(兩廣場間路段)。
(四)報名及收費方式:本活動為免費活動,採自由入場制,無須事先報名。
(五)辦理單位
1 、指導單位:臺南市政府
2 、主辦單位: Zespri 紐西蘭奇異果國際行銷公司、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3 、承辦單位:左腦創意行銷有限公司
(六)內容簡介:
1 、本活動以「封街」為主題,響應「把街道還給兒童」的概念,致力為孩子打造更安全、更有趣的街道,並透過親子... 觀看完整文章
一、為深化家庭教育活動鼓勵學生踴躍創作,發揮創意將家庭教育活動融合學習生活中,特辦理本案徵選活動。
二、旨揭徵選活動以「平面設計」、「小書繪本」及「繪畫」3 類,學校各類送件數規定如下:
(一)6 班以下:各類最多 5 件作品。
(二)7-24 班學校:各類最多 10 件作品。
(三)25 班以上學校:各類最多 15 件作品。
(四)幼兒園繪畫類至多 5 件,僅採紙本報名。
三、有關班級數以普通班認定,參加比賽送件請以學校整體報名,恕不接受個人送件。
四、報名方式及送件時間:
(一)網路報名: 108 年 8 月 26 日(星期一)至 9 月 6 日(星期五)至校園活動報名平台 https://apply.tn.edu.t 觀看完整文章
一、依據教育部 108 年 1 月 22 日臺教社(二)108000709B 號函辦理。
二、辦理相關資訊如下:
(一)臺南市 108 年度家庭故事微電影創作徵選計畫(如附件 1 )。
(二)以「家人相處」為設計題材,以家庭中祖父母、父母及子女展現長輩慈愛與子女孝順之尊重態度主題架構,分為國小組及國中組 2 組(如過暑假團聚出遊歡樂情形)。
(三)影片拍攝時間長度:錄製片長 3-6 分鐘(包含片頭及片尾)影片。
(四)錄取名額及獎勵:
1.(每組)第 1 名計 1 名,第 2 名計 2 名,第 3 名計 3 名,佳作計 5 名。
2.每位參賽得獎者獎狀 1 張,第 1 名每組 10,000 元禮券;第 2 名每組 6,000 元... 觀看完整文章
一、依據:教育部 108 年 1 月 22 日臺教社(二)字第 1080007098B 號函辦理。
二、計畫目的:
肯定新住民家庭夫妻共同經營婚姻及家庭生活的努力,正向鼓勵其他家庭共創和樂家庭,邀請婚齡 9 年以上之新住民家庭夫妻重溫新婚甜蜜,也邀請家人共同參與家庭日活動。
三、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二)主辦單位:臺南市家庭教育中心
(三)協辦單位:敏惠醫護管理專科學校
四、活動時間:本(108)年 9 月 8 日(星期日)上午 10 時至 12 時。
五、活動地點:臺南市家庭教育中心溪南服務處廣場(中西區公園路 127 號)。
六、走秀參與對象... 觀看完整文章
一、依據「108 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直轄市及縣(市)辦理新住民語文教學支援人員培訓計畫」辦理。
二、配合 108 學年度全國推動新住民語文國小必修(國小選修)課程,本市為提早整備所轄國中小所需師資,並加強教學支援人員教學知能,特培訓東南亞 7 國(越南、印尼、泰國、緬甸、柬埔寨、菲律賓、馬來西亞)語文資格班與進階班各 1 場次。
三、 108 年度第二梯次共開 2 班次,含資格班 1 場次(新學員)、進階班 1 場次(舊學員):
(一)資格班(36 小時,通過者取得教學支援人員合格證書),培訓對象為年滿 20 歲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有志於從事東南亞語文教學之新住民及其子女。
2、符合就業服務法規定之... 觀看完整文章
一、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8 年 3 月 7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80022829 號函辦理。
二、為使國民中小學學生瞭解勞動教育、交通安全與家庭教育議題之內涵,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特辦理旨揭教案徵選以鼓勵全國教師研發具體落實相關議題教案,並辦理分享議題融入學習領域之課程與教學策略。
三、分北中南場次辦理,如下:
(一)北區: 108 年 4 月 11 日(星期四)上午 9 時 30 分至下午 4 時 30 分,於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進修推廣學院 1 樓演講堂。
(二)中區: 108 年 4 月 12 日(星期五)上午 9 時 30 分至下午 3 時 30 分,於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英才校區進修推廣部 R203 教室。
(三)南區: 108 年 4 月 18 日(星期... 觀看完整文章
一、依據教育部 107 年 12 月 18 日臺教社(二)字第 10702217 號函暨臺南市大港國小新住民學習中心 108 年度業務營運計畫。
二、辦理時間: 108 年 4 月 10 日至 10 月 23 日。
三、辦理地點:本市大港國小(北區大港街 146 號)。
四、參與對象:
(一)台語課程:新住民。
(二)越南語課程:一般民眾。
(三)印尼語課程: 一般民眾。
五、招生名額:每班名額 20 人,課程共 15 節,參加學員一律免學費。
六、報名方式:請於本(108)年 3 月 27 日(星期三)前逕至大港國小輔導室報名,亦可傳真報名,傳真電話: 2500319 。
七、檢附本案課程報名表(如附... 觀看完整文章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推展家庭教育獎勵要點」辦理。
二、申請方式:
(一)自行申請:符合本要點第四點之獎勵條件者,得自行申請。
(二)推薦申請:政府機關、社教機構、學校、已登記(立案)之團體或與家庭教育有關之業務主管人員,得就符合本要點第四點之獎勵條件者,予以推薦。
三、獎勵推展家庭教育團體及個人之評選,由本中心邀請專家、學者及有關機關、社會公正團體代表組成評選委員會,辦理評選;獲獎者,將由本府公開表揚,分別頒給獎狀或獎牌,並依其屬性給予行政敘獎。
四、歡迎有意願申請之個人或團體於 108 年 3 月 15 日(星期五)前,向本中心提出申請,甄選文件請寄至: 73066 臺南市新營區秦漢街 11... 觀看完整文章

